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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

本校於111年5月11日8時至12時進行專39期交通管理科學生「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術科測驗

本校首次進行「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

嚴格篩選具有「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資格之學生以確保專業人員技術並同步接軌實務機關運作,達到實務機關實用目的需求,作為教學方針與目標。

第一階段學科要求後,剩下27名(約79%)之學生能參加第二階段之學科測驗,並經由學科測驗嚴格之篩選後,以菁英制度選取12名(約35%)參加第三階段之術科鑑測,以此基礎形成學習標竿,作為40期學習榜樣,陳永鎭主任更期許一年級同學能及早準備與學習,以爭取取得認證為榮,凸顯學習成效。

修課要求:分為學科及術科見習兩部分:
(一)學科要求:

1.修習「交通事故處理實務」或「交通事故處理實務1」:學期中成績達80分(含)以上者。

2.修習「交通事故偵查學」或「交通事故處理實務2」:學期中成績達80分(含)以上者。

3.修習「肇事重建與原因分析」課程:學期中成績達80分(含)以上者。

(二)術科見習:於交通單位專業實習期間,有關交通事故處理實務見習時數,須滿達32小時(含)以上,且實習成績達80分(含)以上。術科見習內容及時數須包含:

1.交通事故處理實務見習至少28小時

2.交通事故案件收、分案作業及審核要領(2小時)。

3.交通事故案件建檔、統計分析及受理民眾申請要領(2小時)。

4.完成交通事故實際案例現場草圖及電腦繪圖至少10例,並經見習單位主管和指導員驗證核章。

術科測驗於本校學生總隊便前各路口設置2場交通事故模擬現場

以及明德樓501電腦教室實施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含現場照片紀錄)

本次術科測驗目的在於考核學生對交通事故專業技術的處理,經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委員會評核合格之學生,報請警政署頒發認證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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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於術課鑑驗前勉勵39期交通科學生

術科測驗後立即由主任及各認證委員與參與認證同學們進行綜合座談,會中同學亦踴躍發表意見與感想,全程在嚴格鑑測下完成首次的認證活動,為結合實務而教學的方針,邁出嶄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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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抽籤分組


委員頒發獎品

警政署交通組林委員碧慧頒發禮品獎勵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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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交通組林委員碧慧頒發交通測繪尺規鼓勵參與認證學生

學生測驗

39期交通管理科學生於交通事故模擬現場進行實地測繪(現場A) 

 

學生測驗

39期交通管理科學生於交通事故模擬現場進行實地測繪(現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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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代表校長頒發委員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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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代表校長頒發委員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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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代表校長頒發委員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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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代表校長頒發委員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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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代表校長頒發委員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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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永鎭代表校長頒發委員聘書

1

專39期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座談會

2

專39期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座談會

4

專39期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座談會

5

專39期專責處理交通事故人員專業技術認證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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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交通管理科許副教授志誠、王副教授銘亨、陳主任永鎭、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林專員碧慧、郭警務正文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行政組胡組長谷展、秘書室林主任洸賢(由左至右)及專39期交通管理科學生大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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