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成立宗旨與概況

發展沿革

本校係培育基層執法人員之搖籃,自民國七十七年六月十五日升格為專科學校後,為培養警察專業人才,即予實施分科教學,嗣後為應時勢所趨,提高交通執法需求,乃於八十學年度起增設「交通管理科」,專司交通警察教育與培訓工作。 後因警察需求員額因素,暫時停召。然鑑於近年來經濟發展,交通問題日益複雜,交通事故爭議案件頻傳,為確保民眾交通運輸行為的安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本科於民國105年復召,以培養專業交通管理及執法人員為目標,並兼負培養所有警察科系學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技能,提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品質與交通執法成效,發揮執法人員維護交通安全,保障民眾權益之本職。

教育目標

以著重交通警察實務之傳習、交通法令之精研、交通管制執法能力之演練,暨良好執法態度與技巧之養成,以理論結合實務,使學生(員)畢業後成為「德、智、體、群、美」五育兼備之優秀交通警察。

課程重心

依據本校教育計畫規定,本科教學課程重心,「 必修科目 」除共同科目(如國文、英文及技能課程 … 等)暨法律科目(如刑法、行政法、行政執行法及社會秩序維護法 … 等)認知外,特別加強交通專業知識之涵養與技巧之執行,諸如交通法規、交通警察實務、交通事故偵查學、交通調查、交通安全、交通工程與管制、交通監理業務及交通事故處理實務 … 等課程之編排外;另有「 選修科目 」,如運輸學、心理學、攝影學、警察人際關係、應用套裝軟體、行政管理學及犯罪預防 … 等之課程設計,不僅著重在「廣度」基礎教育,在「深度」方面亦因應時代的進步隨時加以研發擴充,期使理論與實務能相輔相成。

任務職掌

一、教學研究論著審查與獎勵建議事項。

二、專業科目任課師資選任建議事項。

三、科目學分表與課程編排及設計建議事項。

四、教學計畫、教學內容、教材及教學方法研究改進事項。

五、學生課業及實習輔導事項

六、專業教室規劃及督導管理事項。

七、其他有關各科業務事項。

瀏覽數: